中国共产党莲花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国共产党莲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8月31日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莲花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批准中共莲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以来,莲花县纪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大会要求,全县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省、市纪委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廉洁萍乡建设为主抓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为大力实施“生态兴县、转型升级、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四大战略,努力在“五区”建设中当先锋、在“五美”发展中创特色,奋力打造全域美丽、全民共享、全国闻名的生态名县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