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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贪腐,绝不姑息

发布日期:2023-06-20来源: 莲花县纪委作者:江婷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614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发布了莲花县委原书记张运来被依法双开的通报。通报指出,张运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和开除公职处分。这一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警醒我们,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腐败高压态势始终如一。

高压态势,继续保持。张运来被查处充分昭示省市纪委反腐败的决心,凸显了从严治党、惩治腐败决不是光说不练的口号,而是“雷声大,雨点更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深刻分析了管党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发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动员令,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将以“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斗争精神反腐惩恶,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以党永不变质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巍巍巨轮行稳致远。

纪法面前,没有特权。张运来在主政莲花县期间,曾被江西省委确定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拟推荐对象并予以公示。曾经的“先进”“功臣”沦为腐败分子,毫无顾忌触碰“红线”的结局注定黯然。无论是谁,只要违纪违法,就要付出相应代价,绝无讨价还价的余地,这是纪法的刚性决定的。任何不把纪法当回事,以为功劳很大、名声很大就可以为所欲为、挑战禁忌的党员干部,最终都逃不脱党纪国法的惩处。对于这一点,谁都不要幻想有什么“保险箱”,谁都不要指望有什么“法外开恩”。

形象工程,无益民生。通报中指出,张运来担任县委书记期间大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浪费国家资财、损害群众利益。实践证明,“形象工程”害人害己,搞“形象工程”是要付出沉痛代价的。要坚决摒弃“形象工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以创新促发展,以“铁肩担道义”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创造让群众满意的政绩。只有群众满意了、高兴了,才能挣来实实在在的“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