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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03来源: 县委巡察办作者:县委巡察办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县委第一、二、三巡察组于202373日至2023915日对南岭乡、坊楼镇、湖上乡,南岭乡、坊楼镇、湖上乡所辖行政村(其中直接巡察比例不少于30%)开展巡察。
本轮巡察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少数,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巡察监督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包括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职能责任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等情况。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巡察期间联系方式:
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南岭乡)
信访受理电话:15079937161
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湖上乡)
信访受理电话:19070846360
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坊楼镇)
信访受理电话:13687999713
来信请寄:莲花县委巡察办,邮编:337100
网上受理:http://lzw.zglh.gov.cn/(清水莲花网)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同时,公布接受反映问题的二维码如下:


识别图片二维码,即可反映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莲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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