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涉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检举控告的公告
为深入落实廉洁萍乡建设工作部署和上级涉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要求,推进建设全域美丽、全民共享、全国闻名的生态名县,莲花县纪委县监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即日起全面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有关涉林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检举控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行采伐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打折扣、搞变通,擅自增加林木采伐指标的问题。 (二)执行《刑法》《森林法》及《关于办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不严格、不到位、擅自降低盗伐、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问题。 (三)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或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私自留存大量采伐指示,供个人做人情、谋私利的问题。 (四)私设“小金库”,公款吃喝送礼,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喝,礼品礼金等问题。 (五)利用林木采伐许可等审批、执法检查等权力,对林木经营者“吃拿卡要”,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的问题。 (六)林木采伐限额制度执行、林木采伐指标分配、林木采伐设计、伐后验收、执法检查等方面预警防控机制不完善,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七)在作业设计、伐后验收时,工作作风漂浮,马虎了事,图省事,图方便,减少单位面积取样点,凭个人经验测量,以目测方式测量,导致测量数据误差大的问题。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一)来信(来访)地址:莲花县琴亭镇新建街197号莲花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邮编:337100)。 http://jiangxi.12388.gov.cn/pingxiangshi/lianhuaxian/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林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莲花县纪委县监委将对检举控告人和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检举控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中共莲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莲花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