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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纪委县监委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29来源: 莲花县纪委作者:莲花县纪委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论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莲花县纪委县监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为便于群众监督,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举报受理范围

纪检监察机关将依法依规依纪打击一切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严肃查处其中涉及党政机关(含所属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

(一)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

1.服务意识方面。对企业或项目主动服务、全程服务、优质服务的意识不足,作风漂浮、虚于应付,做表面文章,不作为、慢作为等。

2.责任担当意识方面。“官老爷”思想作祟,不积极主动作为,回避矛盾不敢担当,把问题往上推,把责任往下甩,片面强调“属地责任”;不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基层、帮扶企业“纸上谈兵”等。

3.群众观念方面。接待群众漫不经心、语气生硬、态度傲慢,设置障碍、故意刁难、粗暴对待;为群众办事缺乏热情,质效不高,办事拖拉、工作敷衍塞责,“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

4.纪律意识方面。上班时间擅离职守、外出办私事,造成办事人员等待,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履责”等。

(二)政务服务存在的问题

1.落实政策方面政府及部门失信违诺、协议不履行、承诺不兑现、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减税降费等涉企政策不落实,执行政策打折扣,优惠政策停在纸上、扶持资金闲在账上等;“一网通办”还存在不可网办事项;“小萍帮办”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服务能力不强,开展帮办代办服务没有实质性行动;免证办理等便民服务措施覆盖不全面等。

2.行政审批方面。设置限制性条款,为企业平等进入市场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等;从部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出发,不给好处卡推拖,给了好处乱审批;行政审批部门岗位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未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要求群众、企业提供“奇葩”证明、重复证明;搞垄断服务、捆绑服务、指定服务,要求办事人员到指定的中介机构接受有偿服务等。

3.政务公开方面。政策不够透明,对管理服务对象提出的政策咨询不能给与明确答复;办理程序不够公开,对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资料要求、办理时限、承办人、负责人、办事纪律、办事结果没有及时公开;收费标准不够公开,没有按照要求制作公开栏公开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监督方式不够公开,没有按照要求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电话等。

4.办事效率方面。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综合业务熟悉程度不够,业务不精,情况不明,影响政务服务形象;窗口进驻事项未进驻,事项进驻职能未进驻,未提供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造成群众、企业“多头跑”、“重复跑”;联审联批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在审批过程中部分材料不能共享,应当限时办结的事项久办不结、职责范围内事项推诿扯皮等。

(三)执法监管存在的问题

1.监管缺失方面。监管制度不健全,对本地、本部门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缺少相对应的监管手段和方式;监管部门监管失职,“窗口”单位秩序混乱;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不规范,未及时打击清理“黑中介”等。

2.滥用职权方面。监管部门选择性执法、随意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增加群众和企业负担;行政监管中滥用自由裁量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帮助当事人逃避责任,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等。

(四)廉洁行政存在的问题

1.吃拿卡要方面。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等,索贿受贿、违规占用企业财物、接受利益输送,强迫或变相强迫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宴请、旅游、娱乐活动安排等。

2.说情打招呼方面违规招揽工程、投资入股、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接受他人请托,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工程结算等方面说情打招呼,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等问题。

二、监督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并提供相关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监督举报的个人或企业打击报复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一律公开通报曝光。

来信请寄:莲花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

邮编:337100

来访地址:莲花县纪委县监委信访接待室

举报电话:12388

邮箱:http://jiangxi.12388.gov.cn/pingxiangshi/